“聚焦3.15”火眼睛金小战士-洁磊托育中心(中班)消费者权益主题活动
作者:丁洁 发布时间:2024-01-16 46 次浏览
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,为了提高幼儿的消费者主人翁意识,洁磊托育中心的全体师生开展了“火眼金睛辨真伪”的主题活动。
老师结合健康教育课集体教学活动,通过实物、多媒体课件(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对比)的讲解,教孩子们认识安全标志、保质期等等,购物时要查验食品安全标志、保质期、生产日期等等,怎样辨别优、劣食品,并且列举了吃劣质食品给身体带来的危害。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,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或者告诉父母老师等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通过开展这一系列活动,进一步强化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,帮助幼儿掌握食品安全知识,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。
🌺🌺洁磊托育中心给予家长朋友们的温馨提示🌺🌺
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:
1、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2、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3、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
4、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5、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6、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。
7、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
8、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9、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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